全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和专科学生均可参加勤工助学,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勤工助学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校内固定岗位劳动按月计酬。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每月500元,月工作考核等级为合格的每月400元,月工作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每月200元;
2、临时岗位: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根据工作强度和性质,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临时岗位酬金上限不能超过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