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文件精神和《湖北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政学【2020】8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对象
认定范围为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学生除外),全日制研究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考虑家庭经济状况、特殊群体政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家庭突发状况、学生消费情况、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的状况等因素,包括以下7类: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成立认定机构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小组成员中的学生代表人数应不少于年级(专业或班级)人数的10%,其成员名单应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三、认定比例和要求
1、特困生占在校人数5%左右、困难生占16%左右、一般困难生占10%左右(以学院为单位)。
2、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类别、学费收费标准和校园地消费水平、学生日常消费需求等情况制订认定标准,划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档次,原则上划分为3档。
3、凡是建档立卡的学生都要纳入贫困生名单。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认定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
(3)学生或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承诺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4)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寓中心外租住房屋的;
(5)学生日常消费明显高出本校学生整体水平,经常使用高档奢侈品或者进行高消费的;
(6)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形的。
四、明确操作规程
1、制定实施办法。各学院参照《湖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湖北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实施办法,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方法步骤、测评办法和工作纪律。
2、注重操作规范。各学院要及时公布信息,确保认定工作阳光操作。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严禁采用公开演讲、投票选举等不恰当方式,杜绝违规操作。
五、工作实施步骤
请各学院根据资助中心提供的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拟认定名单(见附件5)进行比对。具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参照《湖北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执行。
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条件但本人自愿放弃认定的,学院要进一步讲明资助政策,帮助消除心理顾虑,实际评估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对坚持放弃的,要做好登记,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交资助中心备查。
六、相关时间安排
1、10月10日至10月26日,各学院评定、公示。
2、10月26日之前,各学院上报如下材料,一是各院开展贫困生认定的过程材料,包括学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副书记签名并加盖行政公章)、会议记录、会议照片、总结,要求整理成册。二是 《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电子表格和纸制表格各1份)。 电子版发送到1322128245@qq.com,纸质文档须副书记签字盖章。三是自愿放弃承诺书。四是根据省资助中心的要求,如有同学对系统中导出的拟认定名单有异议的,要做好统计,将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统一上报大学生资助中心。
其他支撑材料:如《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等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3、10月27日至10月31日,学校资助中心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2、《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
3、《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
5、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贫困生名单
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0日